郭华萍正式要求监察署解除停职令

世界日报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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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华萍正式要求监察署解除停职令


商报讯:丹辘省班班镇长郭华萍(Alice Leal Guo)昨日要求监察署解除就针对她的行政指控下达的六个月预防性停职令。


在她的动议中,郭华萍告诉监察署应撤销预防性停职令,理由是“存在严重事实或法律错误或严重不合常规的做法,损害了动议人(郭华萍)的利益。”


在发现强有力的证据检控郭华萍和另外两名镇官员存在严重不当行为、有损服务最佳利益的行为和严重玩忽职守后,监察署下令对他们实施不超过6个月的预防性停职。


在2024年5月31日,由监察署长马智礼斯(Samuel R. Martires)发布的一项预防性无薪停职令中,商业许可证和执照官奥甘布(Edwin Ocampo)和镇政府法务官西古洼(Adenn Sigua)也被实施预防性暂时停职。


郭华萍透过David & Jamilla律师事务所在其重新审议动议和撤销停职请求中指出,针对她的行政违规指控的罪证并不充分,没有实质证据证明所有指控的要素。


动议称:“针对被告郭华萍的证据并非基于实质性证据,因为申诉状中的指控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仅基于推测、猜测、意见和可疑的发现,而没有必要的证据份量。”


内政部指控敦华萍和其它镇官员未能履行职责,涉及向Zun Yuan Technology, Inc.及其前身Hongsheng发放商业许可证。


动议指出,所有指控均属“结论性”指控,因为郭华萍仅是行使其职务范围内的职责。动议又指,Zun Yuan于2024年1月17日申请续领营业许可证,并且仅在该公司向商业流程和证照办公室提交所有文件并支付所需费用后才获签发营业许可证。


动议称:“本案并无证据显示被告郭华萍是出于预谋、固执或故意违法或违反任何既定规则的意图。亦无证据或具体证据显示她利用职位谋取自身或他人的利益。”


郭华萍的动议指出,所有其他指控——例如她在Baofu的投资和她的土地所有权——几乎不能被视为不诚实行为。


此外,该动议还指出,“有关被告(内政部指控提到的郭华萍和其他镇官员)可能影响证人或篡改案件任何证据材料的指控是没有根据的,只是为了方便地对她进行停职。”


敦华萍请求:“因此,考虑到前提,郭华萍最恭敬和谦卑地祈求,立即解除预防性暂时停职令,被告不应对任何行政指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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