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大理院允许廉政法庭继续审理前参议员、现任总统首席法律顾问范·奔西·茵里列的掠夺控案。
大理院于2024年2月24日发布了一项决定,驳回了茵里列的禁制请求。
2014年,监察署对茵里列、他的前幕僚长吉吉·黎耶斯(Gigi Reyes)、女商人珍妮特·林·那布礼斯(Janet Lim Napoles)以及其他与有争议的政治分肥骗局有关的人提起了掠夺指控。
茵里列随后向廉政法庭第三分庭提交了一份关于细节的动议,该动议允许被告向控方要求提供具体细节,以便为审判做准备。
该反贪法院驳回了茵里列的动议,但大理院在2015年8月11日的裁决中推翻了这一动议。
控方遵守了大理院的命令,但茵里列随后反对审前命令的内容,其中包括各方商定的事实、待审判的问题和标记的证据。
茵里列再次前往大理院,提交了禁制请愿书。
大理院在驳回诉状的判决书中表示:“检察机关不应局限于明细单上的内容。”
大理院大法官玛丽亚·菲洛梅娜·辛格(Maria Filomena Singh)撰写的判决书中表示:“由于细节清单没有也不应该叙述控方的审判计划,因此可以预期,控方在审判过程中会提出细节清单中没有明确提到的证据。”
茵里列援引年龄和快速审判的理由,敦促廉政法庭立即驳回掠夺案
法院还指出,如果控方提出的证据是不可采信的,茵里列仍然可以利用其他补救措施,因为他有权反对不可采信的证据。
法院表示:“然而,法院不能仅仅因为茵里列怀疑它可能会采纳不被接受的证据,并可能无视细节法案的决定,就干涉廉政法庭之前的诉讼程序。”
大理院说,廉政法庭的行为符合法律和判例,茵里列声称他的宪法权利受到侵犯是没有根据的。